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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的活动是自助性质的户外或旅游活动,除特别消费项目(如要提前预定甚至要提前交定金落实的车、酒店房等)外,一般的消费内容(不需付定金的餐饮、门票、酒店房、购物、表演等)都是自愿参与的。结算原则是:集体参与的消费,活动结束后AA制分摊;各自参与的消费自理。旅行团可以做到“贴身服务”,但协会活动提倡和要求参加者“自助互助”,两者的宗旨和性质截然不同,请参加者明白、认同。 协会的活动适合于抱着“热爱自然、感受友情”心态的人士的参与;抱着“协会的活动是廉价旅行团”心态的人士,就不适合参加协会的活动。因为专业旅行社所具备的能拿到最廉价车费、房费、餐费、门票等旅游消费内容的能力,作为业余性质的协会和领队都不具备,在这方面的消费价格上,旅行社比协会更有优势,所以请参加者不要拿旅行社的低价来要求协会活动的相关消费内容。当然,协会的活动也有旅行社所不可能有的特色和优点,并且也不会象旅行社那样要求参加者临时增加费用以增加景点,也不会象旅行社那样安排浪费时间和金钱的购物活动。协会和协会指派的业余领队只能给参加者承诺:在没有可以接受的特殊的情况下,协会活动的消费价格,会低于或等于散客价或市场价;如非特殊情况,一般都可以拿到或多或少的优惠、折扣,并会为得到尽可能低的价格而努力,但参加者不可以要求拿到象旅行社那么低的价格。 协会发起的活动都是自助性质的户外或旅游活动。众所周知,户外或旅游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和不可预测性,参加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协会和领队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协会和领队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参加协会活动者必须购买保险,如参加者在活动过程中遭受任何损失或伤亡,由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直接交涉、索赔,协会提供协助。 活动过程中队员的钱包、手机、相机等财物要自己负责保管好,如果不慎发生遗失或被偷,协会和领队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请参加者报名前看清楚本声明,有异议的请勿参加协会的活动。 本声明系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而制定。 一、在协会公告里,有一条款关于司机和领队的食宿、交通费用和领队的门票费用的公摊的内容,说明如下: 1、司机的费用公摊:司机的食宿费用,在谈车价的时候,因为司机和老板一般不是同一个人,所以跟他们都有这种约定:要么包司机食宿,要么另外付相应的钱给他们自己解决(实际上每次用车,如果不集体吃饭,都会另外补助给司机5元/1早餐或10元/1正餐)——如果不负责司机的吃和住,车价肯定就要提高一点,大家花钱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多,但包了司机而一起吃、住,司机会觉得亲切一点,服务也会更好一点啦。这也是最普遍的行规了,各地都是一样的,道理如同羊毛出在羊身上。 另外要说明的是,司机的门票和游玩费用是不入公摊费用的,如果发生,则由其本人自付。 二、领队的费用公摊:一个团队一般都有几十个人,出去玩几天,中途召集、主持、吃、住、行、玩等一大堆工作,一个领队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。试想如果没有这么的一个角色,肯定问题多多,麻烦多多。而一个领队,他(她)要有相当的责任心,要有相当的带队经验,要对该行程相当了解熟悉(甚至已去过一次或多次)。因为他的工作,行程才会有秩序地策划、组织和安排,因为他的工作,才能较好地统一队员思想,更好地应付各种情况(特别是特殊情况,而这种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!),因为他的工作,大家才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、用有限的时间玩到相对最好、最多的内容,因为他的工作,大家才能用比自己单独玩花更少的钱去得到到相同的内容,因为他的工作,行程才更顺利更开心。所以,一个责任心强、经验丰富、热情勤快的领队,是绝对值得他的那份公摊费用的。 协会一般都会安排对该线路比较熟悉的人任职领队,既然领队已对该地熟悉或去过一次甚至多次,要求他再花钱去带队,不切实际吧。再说,在没有工资的情况下,领队肯定会因为自己费用被公摊而更具责任心和热情,这种情况下带队的效果,肯定要比自己付费情况下的带队效果好。 如果自己付了钱,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做个队员,谁还愿意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(做过就知是多么的不容易)去服务别人呢?或者一次、两次还可以,但多了谁都难以做到。 对于去过的景点,相信领队就没兴趣再买门票进去了,宁愿在外面找个地方坐坐,等队员出来算了。但作为领队,有时还不得不进去:可能需要他接应、指引队员游玩、找路、集合、询问。 协会跟旅行社不同,旅行社有熟悉的固定的样板线路,有车队长负责安排车辆事宜,有外联部门负责安排当地旅行社出面接待事宜,有当地导游负责所有的接待工作(主持、吃、住、玩),他们的全陪(领队)只是做一些协调的工作,轻松之余, 还领一份工资;而协会的业余领队,以上所有工作,自己一个人全做了,还没有工资,甚至还有额外费用要自己支付,如果最后连食宿、门票费用都要自己支付的话,长此下来,就没人愿意做领队了。 其实,领队的费用,摊到队员那里,每人的份额也不算多。以阳朔活动为例子,领队全程费用约300元,28个对员分摊,人均约10元/人,占每个队员的全部费用(约400元/人)的2.5 %,如果多点人参加,还会摊得更少。 鉴于协会人手、资源有限,为方便管理,经过常务小组开会决定,协会组织的活动,如有活动余款退还的,请当事人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(60天)内,到协会办理退款事宜;如超过2个月仍不来协会领取退款的,当放弃处理,将不予退还,该余款自动转入野协公益的“蒲公英”中,主要用来助学等公益性事业。 基于野协活动的消费方式的大原则是AA制,为了保障大部分活动成员利益,同时也为了体现对小孩的关爱,特对小孩的收费说明如下: 1、路油费方面:占座位完全按AA制分担,不占座位则可以免费;为防拥挤及超载,野协会根据车辆的座位来配适量的不占座位的小孩个数。 2、餐费方面:按用餐的人数完全AA制。 3、住宿方面:经客栈方同意不占床位可免费的儿童,原则上可以免费。 4、联络费方面:不涉及队员需AA制分担的费用,为表示对小孩的关爱,14岁以下的儿童原则上免费(必须有证件证明)。 5、景区门票方面:经售票员同意不用买门票的儿童,原则可以就免费;否则,按AA制分担费用。 6、公共分担费用:按参加活动的总人数完全AA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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